2022年3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、中國民用航空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》,其中多處提及綜合能源服務相關內容,摘錄如下。
拓寬電能替代領域,發展綜合能源服務,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。全面推進終端用能綠色低碳轉型,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,系統提升能源利用效率,推動清潔、低碳、安全、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加快建設。
推進“電能替代+綜合能源服務”。鼓勵綜合能源服務公司搭建數字化、智能化信息服務平臺,推廣建筑綜合能量管理和工業系統能源綜合服務。鼓勵電動汽車V2G、大數據中心、5G數據通訊基站等利用虛擬電廠參與系統互動。大力培育負荷聚合商,整合分散用戶響應資源,釋放居民、商業和一般工業負荷的用電彈性,促進用戶積極主動參與需求側響應,更多消費風電、光伏等綠色電力。
加快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,引導企業和園區加快廠房光伏、分布式風電、多元儲能、熱泵、余熱余壓利用、智慧能源管控等一體化系統開發運行,推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。
推進電能替代+數字化,充分利用云計算、大數據、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、人工智能等先進信息通信控制技術,為實現電能替代設施智能控制、參與電力系統靈活互動提供技術支撐。
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廣冷熱聯供技術,采用電氣化方式取暖和制冷。鼓勵機關、學校、醫院等公共機構建筑和辦公樓、酒店、商業綜合體等大型公共建筑圍繞減碳提效,實施電氣化改造。充分利用自有屋頂、場地等資源條件,不斷擴大自發自用的新能源開發規模,提高終端用能中的綠色電力比重。